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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6年08月16日 01:01 来源:学校大全编辑:admin

锡教工委〔2016〕21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各直属院校、事业单位,市属各民办学校: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制定了《全市教育系统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无锡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无 锡 市 教 育 局  2016年7月21日附件:全市教育系统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切实改进和优化教育服务,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根据市委统一部署,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边查边改、纠建并举”的原则,以更坚强的决心、更广泛的发动、更有力的举措,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基层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清正廉洁、务实为民,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果。  二、工作内容  重点围绕五个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查处。  (一)工程建设方面。在学校、单位基础设施建设中搞权钱交易、索贿受贿、违规操作、失职渎职、肢解工程等违纪违法问题;大宗采购、零星采购、零星维修、临时设施工程缺乏操作规程与审批规范等问题。(责任处室:规划财务处、审计处)  (二)财务管理方面。学校、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公款私存、坐收坐支、虚列支出、转移资金、滥发福利、以及财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到位问题;贪污、挪用侵占学校、单位资金、违规处置国有资产资源、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责任处室:规划财务处、审计处)  (三)办学行为方面。违反省、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规定,存在课程计划执行不到位、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过长、节假日违规补课、违规推荐教辅材料、违规组织考试测试、违规下达升学指标等问题。(责任处室: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督学处)  (四)师德师风方面。教师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育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以及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等问题。(责任处室:人事与师资处、督学处)  (五)公共服务方面。在招生入学中存在吃拿卡要、生冷硬推、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礼品礼物;学校自办食堂、食堂外包或外送快餐存在侵占食堂资金、物资及收受承包商、服务商各种形式回扣;推进学校(幼儿园)公共服务标准化被动应付、措施不力等问题。(责任处室: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规划财务处)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6月25日至7月25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有关责任处室围绕上述五个方面的内容,梳理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隐患,制定专项检查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时序,明确工作要求。各市(县)、区教育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26日至8月31日)。各地、各单位对照整治工作要求,认真查找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能立即纠正的立即纠正。各有关责任处室于8月20日前,将梳理出的问题清单报市教育纪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将进行督促检查,对面上发现的普遍性问题,督促各地、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治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三)整改查处阶段(9月1日至10月30日)。各地、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分析问题根源,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制定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进度安排,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逐个纠、逐个改。市教育纪工委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直属单位、市属各民办学校对发现的问题要形成整改查处情况报告,并于10月20日前报市教育纪工委。  (四)总结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整改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区教育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纪工委。各地、各单位要结合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干部教师管理、督查检查、问责处理等方面的长效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强化源头管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将建立以唐加俊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整治侵害群众利益、师生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高的要求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确保治理效果。各地、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担当,认真抓好问题排查和源头治理,紧紧围绕突出问题,明确整治目标任务,找准着力点,按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举措,实行定量、定性、定责管理。  (三)强化监督执纪。各地、各单位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梳理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问题线索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将把这次专项行动纳入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教育纪工委要加强对各地、各单位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配合、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线索调查不彻底等行为,按照“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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